AI 已經從產草稿走到直接動客人:發推播、給折扣、回客訴、圈受眾。出事時「是 AI 決定的」不能當理由。這篇用對外可見性、可逆性、金額三條軸,說明哪些自動化動作可以放手、哪些必須有人簽名,並從 FTC 與 Rite Aid 的和解、Zillow Offers 收攤、EEOC 與 iTutorGroup 的訴訟和解,整理出簽核該看什麼證據、責任該分給哪幾種角色、哪些動作出錯後回不去,以及怎麼不讓簽核變成拖慢一切的形式關卡。文中對照個資法第 20 條與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的問責原則,給台灣零售品牌一份可以在一個下午開始動的清單。